欢迎致电:027-59396688转2092(9:00-18:00)  
当前所在位置:产品中心 > 产品详情
动产质押
安全保障
返回
融资金额(万元)
500.00 ~ 10,000.00
融资期限(月)
12~60
  • 产品类别: 动产质押
  • 适用对象: 企业
  • 贷款方式: 无抵质押,无需担保,非联保
  • 适用地区: 全国
随时申请特权,机会仅有一次
多维度的安全保障
  • 基本信息
  • 申请资料
产品名称
房地产企业贷款
产品介绍
房地产企业贷款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或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有关的贷款。
产品特点
融资利率:面议
产品类别:动产质押
产品特色:1.政策性。地产业的产业关联性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容易产生投机的行业,不论是拉动经济增长,还是防止经济过热,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都一直是各国整体经济调控的重点。鉴于房地产贷款的重要性,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的利率、期限、自有资金的比例、开发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担保方式等均有规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不时调整。 2.区域性。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不同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供需关系存在巨大的差异,因而要求银行针对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房地产贷款投放力度和贷款组合控制,要求不同的自有资金比例和抵押率。 3.非流动性。目前我国银行监管部门禁止发放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
申请额外信息
额外信息:适用客户 1.申请土地储备贷款: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土地的征用、收购、整理、储备和出让的机构或企业。 2.申请住房开发贷款: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各档次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申请商用房开发贷款: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用于商业和商务活动的写字楼、办公楼、商场、商铺等商用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请条件 申请土地储备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企(事)业法人资格,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年检手续; 2.所在地政府已建立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其能够通过统一收购、统一征用和统一交易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管理;所在地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房地产评估等行业的市场行为较为规范; 3.所从事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为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具备一定的资本金,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能够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或采用其他方式补充资本金; 5.所申请贷款拟收购、征用、储备的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已基本明确。 6.已获得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7.申请的贷款须与具体地块相对应,土地储备贷款应落实抵押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担保方式,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 8.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申请住房或商用房开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开发项目与本身的资质等级相符; 3.已办理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5.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 6.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能够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8.需要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9.所从事的项目开发手续文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施)工许可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动工,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能早于贷款期终止时间; 10.开发的项目的实际功能与规划用途相符,能有效满足当地住宅市场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场租售前景; 11开发的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总投资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12.开发的项目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5%,并须在银行贷款到位之前投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