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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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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500.00 ~ 10,000.00
融资期限(月)
12~60
  • 产品类别: 资产证券化
  • 适用对象: 企业
  • 贷款方式: 无抵质押,无需担保,非联保
  • 适用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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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度的安全保障
  • 基本信息
  • 申请资料
产品名称
项目融资
产品介绍
项目融资即项目的发起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全部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并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发电设施、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城市供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 项目融资可以按追索权划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产品特点
融资利率:面议
产品类别:资产证券化
产品特色:1.实现融资的无追索或有限追索。通常情况下,在设计项目融资产品时,项目发起人除了向项目公司注入一定股本外,不以自身的资产来保证贷款的清偿,因此,发起人将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资源去投资其它项目。 2.实现表外融资。如果项目发起人直接从银行贷款,则会增加负债比率,恶化部分财务指标,从而增大未来融资成本。相比之下,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与建设,只要项目发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不超过一定比例,项目公司的融资就不会反映在项目发起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 3.享受税务优惠的好处。项目融资允许高水平的负债结构,由于贷款利息的“抵税”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资本结构的优化和资本成本的降低。
申请额外信息
额外信息: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立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 4.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能够签订原料供货合同或意向书; 5.项目公司能够向贷款人提供完工担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将保险权益转让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给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收益质押给贷款人。项目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质押给贷款人; 6.项目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最好有“照付不议”产品购销合同; 7.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 8.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